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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来说官妓,字面意思就是古代供奉官员官妓的妓女。
唐、宋时官场应酬会宴,有官妓侍候,明代官妓隶属教坊司,不再侍候官吏,清初废官妓制。官员和妓女,本来是社会地位悬殊的两种人,生活没有交集,但是,历史上,这两种人的关系曾经最为紧密。官妓为朝庭特别设定,有大户人家抄家后女眷入妓,也有自小培养入妓的。官妓都不是单有姿色,所有官妓为了迎合文官们的需要,都会诗书琴画等。
中国古代也不乏出自这些人手的文学艺术作品,许多古代名人也从官妓处找寻灵感创作有不少文学佳作。有不少朝代都规定,朝廷官员不能入民间青楼,只能招官妓,而苏东坡等人也经常出入官妓场所。而相传有一位官妓还替苏东坡的"乌台诗案"到处奔波。总之,中国古代官吏多是文人,文人一向做为高雅之人,也只有与之相对应的妓女才能满足其身份的需要。
官妓最早产生于春秋时期,据史书记载,齐桓公将俘虏的异国女子集中在一起,在临淄设立了“女闾七百”即妓院,以此来增加军饷。等到唐宋时期,官妓更加兴盛,成为士大夫休闲娱乐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官妓的来源,一为买卖,一为因罪,所以官妓的身份是很卑微的,属于贱民行列。
宋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记载说:“宋时,阃帅、郡守等官虽得以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明确规定即使是军政要员,也不得让官妓侍寝。而且,一旦发生这种现象,官员与官妓皆会受到严厉惩处,罪名唤做“逾滥”,属“赃私罪”。
历朝历代,对于官员与官妓的交往都有规定和限制,只是程度不同罢了。如唐宋时期管控较松,因而士大夫与官妓交往十分活跃,也因此涌现了代代传诵的诗词佳作,而明代管理十分严格。但是有一点那就是每个朝代都通行的,那就是禁止官员娶官妓为妻。
如明代法律就规定:“凡官吏娶乐人为妻妾者,杖六十,并离异。若官员子孙娶者,罪亦如之。”但是随着法律松弛,很多官员违背法律而迎娶官妓,但也仅仅是将其做妾,而不敢将其作为明媒正娶的妻子。
自古妓女可以从良,私妓简单,只需交银子赎身就可以了。但明代官妓的从良需要两个条件,首先是官府除籍,其次才是交足赎身钱。
官妓不但脱籍从良难,想象民间私妓一样凭运气依附达官贵人、找个归宿更难。明代朝廷虽然设教坊司经营妓院,但却规定官员不得嫖官妓,哪怕是一起坐坐喝茶都不行,娶官妓就更违法了。所以,只要是因获罪连坐进了教坊司的女子就永无出头之日,只能遭受摧残至死。
虽然说官妓不是一个好听的职业,她们也是无奈之举,生在封建制度的社会背景下,由不得她们决定自己的未来,不过也有很多名妓在史册上留名的,这也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古代的官妓是供奉官员的妓女。
官妓为朝庭特别设定,有大户人家抄家后女眷入妓,也有自小培养入妓的。官妓都不是单有姿色,所有官妓为了迎合文官们的需要,都会诗书琴画等。
在唐、宋时期,官场应酬会宴,有官妓侍候,明代官妓隶属教坊司,不再侍候官吏,清初废官妓制。中国最早的娼妓,是最早进入制度化的一种行业。管仲治齐国,就设有“女闾”,女闾就是公娼,不是公家准许的窑子,而是官办的窑子。这是中国最早的“公营企业”,开办目的,是增加国库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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