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法自毙 作法自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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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作法自毙"是褒义词还是贬义

作法自毙 / 贬义词

[意思]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泛指自做自受。

[拼音]zuò fǎ zì bì

[出处]《史记·商君列传》:“嗟乎!为法之敝;一至于此哉!”

[例句]你这种作法是在自掘坟墓,小心像商鞅一样作法自毙。

[近义]自投罗网 咎由自取 自取灭亡 自取其祸 ...

[反义]嫁祸于人 引咎自责

作法自毙的故事和含义简短 作法自毙的故事和含义解释

1、《作法自毙》故事:

商鞅本是卫国人,称卫鞅,又称公孙鞅。秦孝公时,他从魏国来到秦国,规劝秦孝公奖励耕战,变法图强,并亲手制订了详细的变法方案。变法首战告捷,为了表彰他的功绩,秦孝公把商邑之地封给他。因此,世人便称他为商鞅或商君。商鞅变法,极大地调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生产积极性,在一定范围内,解放了生产力,因而,变法以后的秦国,兵强马壮,粮草丰盈,为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但是,变法也触动了一部分人的私利,引起了保守势力的强烈不满。秦孝公死后,秦惠王即位。他代表守旧势力的意愿反对变法,下令逮捕商鞅。为了免遭迫害,商鞅只好出逃。他逃至边境的关口,想在旅店里暂住一下。店主不知道他是商鞅,就说:“商君的法律规定: 客人没有证件,旅店主人与所留客人受同样的处罚。”听罢,商鞅喟然长叹说:“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2、含义:后人据此引申出“作法自毙”,比喻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泛指自作自受、自食其果。

作法自毙的典故是什么

“作法自毙”的语义来源。商鞅逃亡时,赶到函谷关时,夜幕已经降临,城门按时关闭。当时追兵紧追不舍,但只要熬过一个晚上,次日清早在追兵带来追杀令前出关商君就龙潜大海虎归山了,以他的才华与声望,久受暴秦之苦的六国肯定视之如法宝,即使无人敢得罪秦国而收留他,隐居也是一条不错的归途。

想来当时无电报电话之类的东西,恐怕连鸽子传讯都未发明,函谷关守将尚不知咸阳城中的变故,不知他们尊敬或者说是恐惧大于敬重的商鞅大人在政治斗争中已经沦为“咸鱼”,且已经不可能有翻身的机会,利用此空档,还是极有可能混蒙出关逃出生天的。

可命运却和他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他到一家小店投宿时,店老板要他出示身份证件,并说这是我们商鞅大人制定的法律,让没有证件的客人投宿,店主人要受连坐之罪。

据说当时商大人恨恨地说:原来我制定法律的弊端,竟到了如此地步。那种感觉如同一名铁匠打了一把名刀,天天赏玩却有一天发现它竟插在自己的肚皮上。

不得已,商鞅逃到自己的封地,组织家丁进行抵抗,可微弱的抵抗运动很快被追兵粉碎,人们甚至怀疑这场历史记载的小规模抵抗是否存在,虽然没有资料可供参考和佐证,但我内心确信商鞅兄弟最后的命运很可能是被他的仆人们五花大绑缚去领赏的。

原因之一商鞅的行为已经是构成叛国罪,追随者不仅要冒送命的危险,还会株连家人,如此大风险的博弈,且成功的概率基本为零。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大势已去,众叛亲离也莫怪;二是按照秦律,擒住商鞅,不仅可能保命,还可能换取荣华富贵。

其实,在重义信诺的春秋时代,慷慨赴难者多如星斗,取身取义是一种时尚。但法家主张严刑峻法的,商鞅也是如此,他蔑视儒家的仁义道德,相信“霸道之说”和“帝王之术”,平素行事,刻薄寡恩,玩权弄术,对手下之人,视之如鹰犬走卒,呼之驱之利用之还内心轻之贱之,得势之时尚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风光得很也自信得很。但一朝失势,没了黄金和权力,自然没有死士替其卖命,更别说义士舍生取义共赴黄泉了,被卖也是活该。

但我认为,这还不是商鞅命运的终极原因,商鞅的宿命,非天谴,非因果,而是其在变法中长期施行的愚民政策所致。

作法自毙是什么意思

作法自毙是什么意思: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

作法自毙是一个汉语成语,最早出自于汉·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该成语意思是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泛指自做自受。一般作谓语、宾语、定语。

商鞅担任秦国丞相10年,公子贵族备受打击,很多人都对他心怀怨恨。赵良去拜见商鞅,商鞅说:“我想和您交个朋友,可以吗?”赵良回答说:“我不敢答应。孔丘说过:‘向国君推荐贤能、受到百姓拥戴的人曾说过,占据不属于自己的职位,叫作贪图官位;

拥有不属于自己的荣誉,叫作贪图名声。’我若顺从您,与您交朋友,那就成了既贪图官位又贪图名声的人了。所以不敢答应。”商鞅就问他:“先生是不是认为我治理秦国不够好,不赞成我的做法?”赵良说:“听得进别人的建议叫聪明;

能审视自己的过失叫英明;能管住自己叫自强。虞舜说过:‘谦虚低调的人反而受到尊重。’您不如采用虞舜的治国之道,这样就不用问我了。”

商鞅不以为然,说:“从前秦国人和戎狄人的生活方式差不多,现在我改变了这种风气。我还大规模营造城市和宫殿,把秦国建设得就像鲁国和魏国一样。

作法自毙是何意?出自于哪?

“作法自毙”是说立法作法自毙的人因自己触犯法律作法自毙,而自受其害;比喻自作自受。

此典出自《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战国时,秦孝公为了进一步改革政制,使秦国更加强盛,决定变法,并任用当时有名的政治家商鞅为宰相,制订和执行新法。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为:一、编定户籍,加强内部管理。二、一个户主如有两个儿子,到一定年龄必须分家,各自独立生产维持生活,防止一家人互相依赖。三、全国百姓都要努力耕耘和纺织,如超过一般人的生产量,可免除徭役,以增强秦国的经济力量。四、重新规定爵位,奖励对外作战有功的人。五、凡是没有军功的贵族,都废除他们原来的爵位,取消贵族世袭的权利。六、普遍建立以县为单位的行政制度。七、废除井田制,准许土地自由买卖。八、统一度量衡制度。

商鞅变法内容,完全符合当时秦国生产发展和军事扩张的要求,因此不到十几年,秦国实力更强盛。但由于这一变法得罪了一些贵族,所以在秦孝公死后,一些反对变法的人便到秦惠王跟前诬告商鞅造反,又由于惠王以前曾与商鞅不和,便下令捉拿他。商鞅被逼逃亡至关下,想在客栈休息一下,客栈主人不知他是商鞅,对他说:“商鞅的法律,凡客栈的主人不去验明客人身份而收容他的,处以死刑。”商鞅听了叹道:“想不到为法的弊端,竟到了这个地步!”说完,他继续逃亡到魏国去。

‘作法自毙’的典故是不是说商鞅的?

作法自毙是“商鞅”的故事:

春秋战国初期,秦国地处西陲,虽然军队善战,人民富尚武精神,但是很难和文化力占优的中原诸国争一日之雄长。幸好秦国重视招揽各地人才,即李斯在《谏逐客书》中所指的“客卿”。秦孝公得到法家的大宗师商鞅帮助,确立起法治制度,国力才逐渐增强,成为一方之霸,并为秦始皇统一天下打下良好基础。

然而,这位为秦国法治奠基的商鞅,下场却十分无奈。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中这

样记载:秦孝公死后,秦惠王继位,有人告发商鞅谋反,惠王遂派人捉拿商鞅。商鞅得到消息,打算逃离秦境,晚上逃到位于边境的客店投宿,店主要他登记身份,商鞅当然不能直认自己是通缉犯,店主拒绝让他住店,并告诉他说:“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有法例规定,让没有证件的客人留宿,店主与客人同样受罚。)

商鞅只得感叹道:“为法之敝一至此哉!”(真想不到制定法律的弊病,竟到了这样的地步啊!)于是他又逃到魏国,魏国惧怕秦国,不敢收留他,更把他送回秦国。入秦后,他又逃到商邑,图谋举兵伐秦,终于兵败被杀,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作法自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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